4小时前
在物联网卡的使用过程中,代理商若存在违规或不当行为,导致用户遭受损害,用户是有权追责的。以下几种损害问题可明确向代理商追责。
虚假宣传导致的损害。代理商在推广物联网卡时,若进行虚假宣传,用户可据此追责。比如,代理商宣传“19元100G通用流量”,但用户实际使用后发现流量虚标严重,远未达到宣传的100G。又或者承诺网速稳定,可实际使用时网速慢如蜗牛,严重影响用户对物联网设备的正常使用。这种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所以,用户因代理商虚假宣传遭受的流量损失、时间成本损失等,都可向代理商追责赔偿。
违规销售导致的损害。物联网卡本身是运营商为物联网服务企业提供的,用于智能终端设备联网,并不直接针对个人用户,而是面向企业用户进行批量销售。但部分代理商为谋取私利,将物联网卡违规销售给个人用户。当个人用户将物联网卡用于手机等非物联网设备时,可能因违反运营商使用规定,导致物联网卡被停用,造成用户已购买套餐无法正常使用,产生经济损失。此时,代理商违规销售行为与用户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用户可向代理商追责。
售后缺失导致的损害。代理商在销售物联网卡后,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若代理商售后缺失,当物联网卡出现故障不能上网等问题时,不能及时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法,导致用户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给用户带来损失。例如,企业用户因物联网卡故障无法及时传输生产数据,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代理商因未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导致用户遭受损害,用户有权向代理商追责,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物联网卡使用过程中,若代理商存在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用户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通过合法途径向代理商追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